苏州公积金贷款对借款申请人的收入有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借款人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以下是具体的收入要求:
月还款额要求
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贷款额度计算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
缴存基数计算
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贷款期限(月)。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特殊情况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贷额度参照单位缴存职工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日前未按期缴存、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参照单位缴存职工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的60%折算。
收入证明
申请组合贷款时,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结语
苏州公积金贷款对借款申请人的收入有一定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月还款额不超过缴存基数之和的50%,以及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借款人应确保自己的收入水平符合这些要求,以提高贷款申请的成功率。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苏州公积金贷款的收入要求,顺利解决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