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港办理房产证时,个人需准备以下资料:
办理房产证时,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如果涉及未成年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此外,购房合同是必备材料之一,它证明了房屋买卖的合法性和具体条款。
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相关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房屋是首次办理房产证,可能需要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如果是二手房,可能需要提供原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在办理过程中,还需要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如指界委托书、权籍调查表等,以及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等。这些资料用于确认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等信息。
如果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需提供公证委托书或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鉴证签订委托书。如果是境外申请人,其授权委托书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
此外,还需缴纳相关费用的凭证,如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的缴纳凭证。这些费用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条件,缴费后需保留好凭证。
总之,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个人资料较为详细,建议在办理前仔细核对所需材料,确保齐全,以便顺利完成办理。